中央电视台副台长、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总裁高峰与河南省杜甫研究会副主席、秘书长张明超
高峰题字:”诗是吾家事,说杜之事是我们的事。“
2012年4月9日经省委常委、统战部长史济春同志批准,我会于4月27日在北京,与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正式签订了拍摄大型高清人文纪录片《杜甫》的合同。
中央电视台副台长、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总裁高峰主创,并担任总导演和出品人;
史济春、刘怀廉、阎国祥担任总策划;
范钦臣、王明义、郭国三、张广智、康震担任顾问。
拟请我们的老书记李长春和省委的其它领导担任总顾问;
外景拍摄地省外涉及到四川、陕西等9省市,省内涉及到巩义、洛阳、三门峡等8市区;
出品单位是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中央电视台、中共河南省委统战部和河南省杜甫研究会;
新闻发布会将在北京举行,开机仪式将在巩义举行。将在中央电视台4、7、9、10、11频道和地方台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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