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赠献纳使起居田舍人》:“舍人退食收封事。”伪王注于“舍人”下曰:
唐以舍人给事中知匦事。
按:田氏名字不可考,但杜诗题目表明,其官职为起居舍人兼献纳使。《新唐书·百官志二·门下省》:“武后垂拱二年(686),有鱼保宗者,上书请置匦以受四方之书,乃铸铜匦四,涂以方色,列于朝堂……以谏议大夫、补阙、拾遗一人充使,知匦事;御史中丞、侍御史一人,为理匦使。其后同为一匦。天宝九载(750),玄宗以‘匦’声近‘鬼’,改理匦使为献纳使,至德元年(756)复旧。宝应元年(762),命中书门下择正直清白官一人知匦,以给事中、中书舍人为理匦使。建中二年(781),以御史中丞为理匦使,谏议大夫一人为知匦使。”[③]是则献纳使为天宝九载(750)至至德元年(756)间官职,因此杜甫此诗必作于此期间。诗歌第七句曰“杨雄更有《河东赋》”云云,《河东赋》是杨雄有感于汉成帝劳民伤财祭祀汾阴(今山西万荣县)后土而创作的,杜甫这里指天宝十三载(754)冬他所献的《进封西岳赋》,诗当作于献赋前后。而伪王注犯了三个错误:一、用宝应元年(762)以后的事来解释天宝十三载(754)的诗;二、田是起居舍人,注为中书舍人;三、中书舍人和给事中担任理匦使,误注为知匦事,此是两职,不可混淆。杜诗和唐史均甚明,伪王注粗心致误。
6.混淆源流
《补注杜诗》卷三十三《暮春陪李尚书李中丞过郑监湖亭泛舟》:“海内文章伯。”伪王注:
洙曰:唐文章三变,而杨、王为之伯,故子美引而用之。
按:伪王注所引,出《新唐书·文艺传》上:“唐有天下三百年,文章无虑三变。高祖、太宗,大难始夷,沿江左余风,絺句绘章,揣合低卬,故王、杨为之伯。”[④]这是《新唐书》作者宋祁等人引用了杜甫诗,而非杜甫引用《新唐书》。伪王注曰“子美引而用之”,颠倒事实,混淆了文献的源于流。《分门集注》卷十同,而《九家集注》删去此注。
7.涉本集而误
卷三十《草阁》:“鱼龙回夜水,星月动秋山。” 伪王注:
见“水落鱼龙夜”注。
于《秦州杂诗二十首》第一首“水落鱼龙夜”下注曰:
秦有鱼龙川。
按:《草阁》是夔州诗,全诗所写都是夔州景事,不可能于此句突然引秦州水名。且“鱼龙”若做水名,是一物,与下句“星月”不成对偶。赵次公注引杜田《正谬》云:“按郦元《水经注》曰:‘鱼龙以秋日为夜。’龙秋分而蛰,降寝于渊,故以秋日为夜也。”[⑤]甚确。杜诗《秋兴八首》其一中也有“鱼龙寂寞秋江冷”之句,《秋兴八首》和《草阁》都是夔州诗,都作于秋天,与《水经注》相合。伪王注则受杜甫《秦州杂诗》的影响,误注了夔州诗。
8.穿凿诗意
卷十《戏赠友二首》之二:“元年建巳月,官有王司直。马惊折左臂,骨折面如墨。驽骀漫染泥,何不避雨色?劝君休叹恨,未必不为福。”伪王注:
此诗所讽近白居易《新丰折臂翁》。
按:此穿凿诗意。白居易《新丰折臂翁》解题曰:“戒边功也。”[⑥]诗歌写了一位八十八岁老翁对平生经历的回忆:天宝年间他年轻时,为逃避杨国忠对西南少数民族所发动的侵略战争,自断双臂,终身残疾,但别人都死在战场上了,他却单独存活下来,所以仍然感到庆幸。诗歌批判了天宝年间唐政府穷兵黩武的政策。而杜甫此诗是用轻松的笔调对朋友王司直的开解劝慰,并无明显讽喻意,不必强作索解。
伪王注穿凿诗意的地方较多,宋代解杜诗者,颇有过度解释、刻意求深之弊,伪王注亦不脱此弊。
9.误释诗意
卷三十《诸将五首》其四尾联:“炎风朔雪天王地,只在忠臣翊圣朝。”伪王注:
言天子冒风雪于外,所赖者忠臣而已。
按:此误矣。结合颔联“越裳翡翠无消息,南海明珠久寂寥”,此诗用借代手法,写“诸国贡赋不修,责诸将不能怀远。”[⑦]正如赵次公所言:“炎风,言南方之地;朔雪,言北方之地。《诗》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故曰‘天王地’。公诗句之意,盖以‘莫非王土’当修职贡,必欲其来,在忠臣翊赞天子耳。”[⑧](未完,紧转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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