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六言诗轴是赐予傅作楫的吗
◎彭炳夔
白帝城康熙六言诗碑是根据康熙六言诗轴刊刻的。通常人们都认为康熙六言诗轴是赐予傅作楫的,依据是在六言诗轴上有一行小字:“赐巡视北城河南道监察御史加三级臣傅作楫”。但我对此提出质疑。如果说“赐巡视北城河南道监察御史加三级臣傅作楫”这行小字是康熙所写,那么六言诗轴是赐予傅作楫的不容置疑;如果不是康熙所写,就不能断定是赐予傅作楫的。
康熙六言诗轴长95厘米,宽33厘米。“御书六言诗廿四字”字径平均约为5厘米。“廿四字”分3行排列:第一行为“危石才通鸟道青山更有”10字,第二行为“人家桃源意在深处涧水”10字,第三行为“浮来落花”4字。在靠近“危”字的右侧盖有白文(阴文)闲章“渊鉴斋”,“花”字的正下方盖有朱文(阳文)小玺“康熙宸翰”“敕几清晏”。没有书写上款,也没有书写下款。在两小玺的左侧下方、条幅的极边缘角落处有一行小楷,即“赐巡视北城河南道监察御史加三级臣傅作楫”。这行字很小,字径只有0.6厘米,字约筷子头大小,其中“臣”字只有四分之一筷子头大小,且偏于字行的右边。不但字小得很不显眼,而且所处的位置也很不显眼,它既不在上款处,也不在下款处,而是在诗轴左侧的边边角角里,最后面的“楫”字抵拢下角紧靠下轴,像是有意回避什么似的。
通过对诗轴格式、那一行小字的结体、气势、大小、口气和在诗轴上的位置分析,我认为“赐巡视北城河南道监察御史加三级臣傅作楫”一行小字不是康熙所写。其理由如下:
第一、康熙六言诗轴上“赐巡视北城河南道监察御史加三级臣傅作楫”一行小字同“御书六言诗廿四字”不是一气呵成的,而是在康熙写完“六言诗廿四字”并加盖了两方小玺之后,在其左侧的边边上、角角里加上去的。如果康熙写这行文字,他必然用适当大小的字大大方方地把它写在上款处,也可以写在下款处,然后加盖小玺。这样才符合他作为帝王的身份,何必躲在边边角角上呢?把这行文字用很小很端重的字写在诗轴的边边角角上,其实是臣下对皇上谦卑心态的表现,类似古人“避席”的举动,即为表示敬意,离开座位站到旁边去。我同几位对书法颇有研究的同志认真地探讨了这个问题,他们认为,在加盖了康熙落款的小玺之后,在其左下方边角处书写的小得异常,字体端重,字距整齐,其笔势、结体都与“御书六言诗廿四字”毫无相同之处的文字,不可能是康熙所写,而是他人写的。
第二、仔细揣摩这行文字的口气,不是康熙皇帝的口气,而是臣下对皇上谦卑的口气。臣下对皇上的自称,一般都要在姓名前把自己的官职全称、兼职、加衔、加级等全部罗列出来,并加上“臣”字,“臣”字比其他的字小而偏右。“赐巡视北城河南道监察御史加三级臣傅作楫”这行文字的书写正是这种格式。这种格式在康熙诗碑的跋文中就可以找到佐证。杜翰藩在康熙六言诗碑上题写跋文,犹如面对康熙,故其落款为“万县举人江西知县臣杜翰藩”,“臣”字小而偏右,表示谦卑。又如康熙大臣陈廷敬在《御制康熙字典》总阅官之下的署名是“原任经筵讲官文渊阁大学士兼吏部尚书加二级臣陈廷敬”,“臣”字小而偏右。而康熙在下令编纂《御制康熙字典》的诏书中称他则是“南书房大学士陈廷敬”,没有一大串官衔的罗列,也没有加“臣”字,因为“臣”是古人对皇上表示谦卑的自称,“卿”才是皇帝对臣子的称谓。康熙称呼臣下,怎么会使用臣下表示谦卑的自称呢?
第三、康熙六言诗轴中“御书”的范围仅限于“六言诗廿四字”。康熙诗碑的跋文叙述得很有分寸,称康熙诗轴上的“六言诗廿四字”为御书。方旭在《都宪傅公享堂记碑》文中对康熙诗轴上的字也有明确的界定,即“御笔二十四字诗”。他说:“圣祖御笔二十四字诗,曰:‘危石才通鸟道,青山更有人家。桃源意在深处,涧水浮来落花。’纸端有两小玺,曰‘康熙宸翰’,曰‘敕几清晏’。右上方为‘渊鉴斋’章记。左下方庄书‘赐巡视北城河南道监察御史加三级臣傅作楫’。”他在叙述了小玺、闲章的位置之后,说“左下方庄书‘赐巡视北城河南道监察御史加三级臣傅作楫’”,没有交待是谁写的,但他使用了“庄书”二字,没有使用“御笔”二字,以区别这行文字不是康熙所写。所谓“御”,就是对帝王所作所为及所用物的敬称。如果这行文字是康熙写的,方旭他敢不毕恭毕敬地称之为“御笔”,而不敢写成“庄书”,因为把“御笔”写成“庄书”是犯大不敬之大忌。虽然这行文字只有19个字,而且字很小,但是如果它是康熙写的,不能因为它比“六言诗廿四字”字少些、小些就可以不称“御笔”。无论字多字少、字大字小,“御笔”的性质是不会改变的。反过来,如果不是康熙写的,方旭不敢把它写成“御笔”,因为把不是康熙写的称为“御笔”是犯僭越(冒用超越地位的名分)的大忌。况且,方旭系桐城派文人,推崇“桐城义法”。所谓“义”,就是要求文章阐发封建伦理道德观念,而“法”也就是对词语、章法定出种种限制。方旭分别使用“御笔”和“庄书”,“御”和“庄”一字之差,意义迥然不同,以一字而体现出地位的上下尊卑。他为了阐发封建伦理道德观念之君臣大义,不会乱用一个字。这正是“桐城义法”的体现。方旭的这段话很有意思,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御笔”仅为“二十四字诗”,二是“赐巡视北城河南道监察御史加三级臣傅作楫”这行文字不是康熙的手迹,而是他人所写。这说明他在看到康熙六言诗轴时,就已经分辨出了这行文字不是“御笔”。
上述三个方面,都证明了一个事实,即康熙六言诗轴“赐巡视北城河南道监察御史加三级臣傅作楫”这行文字不是康熙所写。因此,不能断定是康熙赐予傅作楫的。如果是赐予傅作辑的,那康熙为什么不写上“赐予监察御史傅作楫呢”?皇上特地赐予功臣的“重赏”应郑重其事地写上受赐人的姓名。既然傅作楫是功臣,康熙的“重赏”为什么不指名道姓地赐予他呢?那称得上什么“重赏”呢?不指名道姓重赏傅作楫的这个可能性很小。会不会是一般性的赏赐呢?即平时写的字呀,随便拣几样赏给臣下。既然傅作楫是功臣,康熙又怎么会随便赏几样东西打发呢?这个可能也不大。除非是清朝廷的文书档案以及康熙朝的其他历史资料记载有康熙赐傅作楫六言诗轴一事,才能证明确有此事,否则,无法证明。
如果说六言诗轴是傅作楫告老还乡时得到的康熙的“重赏”,那为什么在他荣归故里时绝口未提这件极为荣耀的事呢?清《夔州府志·人物》和《奉节县志·人物》,以及四川学政许汝霖为傅作楫的《雪堂诗集》所作的《雪堂诗序》中所载傅作楫的生平,均未提到康熙赐六言诗轴的事,如此重大的事情怎么会不记呢?为什么事隔190多年傅作楫的十世孙傅梅松才将康熙六言诗轴公诸于世呢?康熙六言诗轴是当时署夔州知府方旭及随从数人偶然在傅梅松家发现的。方旭在《都宪傅公享堂记》中记载了当时的情景:“问公遗书,曰‘无有。有御赐诗一轴,”说明方旭到傅梅松家之前不曾听说过御赐傅作楫六言诗轴一事。
以上均说明康熙御赐六言诗轴给傅作楫是疑点重重。这些疑点都指向一个事实,就是傅梅松出示的康熙六言诗轴来历不明。其来历有三种可能性较大:一是王公大臣得到康熙的赏赐转赠傅作楫的。二是傅作楫的上司受到康熙的赏赐转赠给他的。三是从宫廷中流失出来的。傅作楫不管从上述三种渠道的那一种渠道得到康熙六言诗轴以后,都不会在上面加注“赐巡视北城河南道监察御史加三级臣傅作楫”一行小字,这种僭越的事他是不会作的,他是执法守法的。但事隔近两个世纪,康熙朝已成为历史,年代久远,无法查对,傅作楫的后人也已沦为平民,他们就没有傅作楫那么多禁忌,他们在六言诗轴上的边边儿角角上添上“赐巡视北城河南道监察御史加三级臣傅作楫”一行以臣子的口气写的说明文字,既不僭越,又无法核实。方旭见康熙六言诗轴如获至宝,尽管疑点重重,但沾光心切,可以借机为自己树碑立传,乃作《都宪傅公享堂记》碑文,命人将康熙六言诗轴双钩上石刻成诗碑,并将“赐巡视北城河南道监察御史加三级臣傅作楫”这行在左下方边边角角上的一行小字放大以后,按原来“臣”字很小且偏右边的格式刻在诗碑的上款处,也不存在僭越的问题,但给后人认识康熙六言诗碑罩上了一层迷雾。
那么“赐巡视北城河南道监察御史加三级臣傅作楫”这一行小字究竟是谁写的呢?我认为极有可能是傅梅松之前傅作楫的哪位后人添上去的。
责任编辑:谢相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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