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净白雪,惨澹飞云汀。既蒙主人顾,举翮唳孤亭。
持以比佳士,及此慰扬舲。清文动哀玉,见道发新硎。
欲学鴟夷子,待勒燕山铭。谁重斩邪剑,致君君未听。
志在麒麟阁,无心云母屏。
卓女新近寡,豪家朱门扃。相如才调逸,银汉会双星。
客来洗粉黛,日暮拾流萤。不是无膏火,劝郎勤六经。
老夫自汲涧,野水日泠泠。我叹黑头白,君看银印青。
卧病识山鬼,为农知地形。谁矜坐锦帐,苦厌食鱼腥。
东西两岸坼,横水注沧溟。碧色忽惆怅,风雷搜百灵。
空中右白虎,赤节引娉婷。自云帝季女,噀雨凤凰翎。
襄王薄行迹,莫学丁令威,千秋一拭泪,梦觉有微馨。
人生相感动,金石两青荧。丈人但安坐,休辩渭与泾。
龙蛇尚格斗,洒血暗郊坰。吾闻聪明主,治国用轻刑。
销兵铸农器,今古岁方宁。天王日俭德,俊义始盈庭。
荣华贵少壮,岂食楚江萍。
王辉斌先生为“破译”这首诗首先做铺垫,说“这首诗,既是杜甫集中也是唐诗中最令学者们头疼的一首诗。”并举例:
宋人刘须溪说:“(此诗)不知其何从来,何所指?盖下语玄起,令人莫测。”(转引自《杜臆》卷九)
明人王嗣奭在《杜臆》中说:“(此诗)笔如游龙,不可捕捉。”
清人浦起龙说:“一往奇诡飘忽,急切莫窥其所指。”(《读杜心解》卷136)
清人冯班说:“此诗初似不可解,再四读之,略得其旨。”(《杜诗镜铨》卷16)
指出一般研杜者都接受冯班“其旨”:诗题中的“薛十二判官”与诗中的“卓女”是夫妻关系。偏王辉斌先生从中看出了“一个女人与三个男人”的故事。笔者不得不佩服王先生的勇气、胆略和富于想象力。
王先生根据《奉酬薛十二判官见赠》诗中几个称呼生发联想,演绎出一幕颇为有趣的喜剧。
戏中人物:
“一个女人”—— “卓女”,即“好鸟”。“新寡”。
“第一个男人”——“郎”。(不出场)
“第二个男人”——“丈人”,即薛先生,“主人”。扮演媒婆。
“第三个男人”——“老夫”、“我”,指杜甫。“新寡”“卓女”的第二任丈夫。
地点:“孤亭”——“杜甫的寒舍”。
剧情:夔州“卓女”在薛先生的撮合下与“我”(杜甫)见面了,薛先生一方面在“我”面前大夸“卓女”的才华、家世、贤惠,敬爱夫君等等优秀品质,一方面大骂“卓女”第一个丈夫“无情无义”。虽“才华如司马相如”,却“贪图富贵,忘恩负义”,“抛弃”了“卓女”,使之“新寡”。“我”“则是‘老夫自汲涧’,既‘卧病’又‘为农’且在生活上‘苦厌食鱼腥’”,认为“既无法与‘郎’相比,也不能与‘卓女’并论”。最后,在薛先生三寸不烂之舌的鼓动下,终于和“卓女”“再婚为夫妻”。
看了这幕“喜剧”,笔者不禁为杜甫抱屈,王先生“怀着对这位于中华民族文明有着独特贡献的诗人的敬仰”,竟然说杜甫面对“无情无义”的“郎”与富有的“卓女”,不敢自比。这简直有辱斯文!杜甫若只有这样的人品,他还是万世敬仰之人吗?
就打算顺着王先生的思路走,请问:杜甫既已与这般富有的“卓女”结婚,还用得着四处流浪,过求借告贷的生活吗?“卓女”是“山妻”还用得着杜甫叫她去学当地做酱的方法吗?“卓女”既是“新寡”,(“寡”者,死了丈夫也。遭“离异”被“抛弃”与“寡”不是一回事。)为什么还要在为她介绍第二任丈夫时大骂死去的丈夫呢?就人情、礼仪等民俗学的角度才是真的说不通!再者,薛先生一个庸俗的媒人,值得杜甫在本诗第二自然段把他比着春秋时的范蠡、东汉时的窦宪,夸他“志在麒麟阁”吗?王先生为了“角度”(杜甫娶了夔州“卓女”)变换“角度”,才给了读者那么多“疑窦”。
古人说“学而后知不足”,笔者学的东西少,故“初生之犊不怕虎”,认为《奉酬薛十二判官见赠》并非那么深不可侧。七个自然段,清清楚楚。
第一个自然段起兴,作比。西方的“好鸟”喻指来客——薛先生夫妇。即第二自然段的“佳士”。
第二自然段夸“薛十二判官”。
第三自然段夸薛十二判官新婚的妻子。至于诗中为什么没表明寡后再嫁“这一事实”,大概是因为唐代离婚、改嫁本来就是寻常事,用不着“表明”,且诗不是小说,用不着说得那么细;“卓女”、“相如”、“客来洗粉黛,日暮拾流萤”等皆借典夸薛夫人,并不是真的薛夫人姓“卓”,所以不存在当着新婚的薛夫人“揭老底”;这一段中“劝郎勤六经”的“郎”与第二自然段中“致君君未听”中的“君”用法一致。是薛夫人的“郎”;是薛十二判官眼中的“君”。所以“劝郎勤六经”是通讲的。第六自然段中的“丈人”却是杜甫的“丈人”。
第四、五自然段说自己。说自己的处境,说自己忧国忧民、壮志难酬的心境。若说此诗不好理解,主要是这第六自然段。王先生就发出“奉官守儒”的杜甫为什么“当着新婚夫妻的面大谈巫山神女与楚襄王幽会的故事”之疑问?其实“神女与襄王”的本事从心理学的角度看,是借最富性情的夫妻之情指代君臣间的政治恋情。“神女是政治抒情的象征”。(《三峡文化研究》程地宇《阳台下神女,朝云为谁起——半个世纪来巫山神女研究扫描》一文)杜甫正是借“神女与襄王”的故事宣泄他的政治苦闷——“窃比稷与契”却“襄王薄行迹”,得不到朝廷重用,又不愿学丁令威遁世;恋主思报却行将就木。
第六、七自然段结合时事谈杜甫的观点,劝勉薛十二乘时奋起,不要徘徊,不要犹豫,不要苦恼,虽然“致君君未听”,但也“休辩渭与泾”。“君看银印青”,不像“我叹黑头白”。“荣华贵少壮”,你还有机会。至于“丈人”,查《唐人称谓》,“丈人,对老人或年辈长者的尊称。”又看杜诗《奉赠卢五丈参谋琚》,言卢琚与自己的关系:“恭维同自出”。言卢琚“丈人藉才地”,自己“素华干垂领”。《奉送苏州李二十五长史丈之任》,言李二十五长史丈“克家何妙年”,说自己“客间头最白”。这些用法都说明“丈人”,这里就是指“年辈长者”。王先生不必要担心有人将“郎”与“丈人”画等号。
为了证明杜甫在夔州娶“卓女”,王辉斌先生在《建国以来杜甫生平研究综述》(原载《山东师大学报》1996年第三期)中又抛出一个论据:“对于杜甫续弦再婚,除了上述二文(指《杜甫家室问题索隐》及《杜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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